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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车位只卖不租,真的没法管? [打印本页]

作者: 冯海    时间: 2017-12-16 17:40
标题: 车位只卖不租,真的没法管?
  14日,本报以“离家几百米,堵半个小时过不去”为题报道了菏泽市区规划振兴路与康庄路交叉口附近多小区车位只售不租,未购买车位的业主将车停在路边,致路拥堵的现象。15日,齐鲁晚报记者走访多个小区发现,无论是老小区还是新小区,物业都在规范小区内停车情况,多数小区规定无车位业主不可开车进入。而相关部门称,对车位出租有政府指导价,但是没有要求其出租或出售的权利。
不买车位不让进
这样的小区真不少
  日前,菏泽市民拨打齐鲁晚报热线电话反映,菏泽市规划振兴路两边常停满车辆,道路十分拥挤。记者对此调查发现,道路拥堵的根源之一为:小区有空余车位却只卖不租,未购买车位业主只能将车停在路边。
  15日,记者又走访菏泽多个小区发现,没有车位不能进小区、小区内有空余车位却只卖不租的情况十分普遍。
  “我的车现在都不敢开了。”家住菏泽中华世纪城的孙先生说,他们小区没有购买车位的车主,都不被允许将车辆开进小区,但是小区内的地下停车位有很多空余,“有一多半车位都是空闲的。”
  在位于城区南部的剑桥公馆也有同样的情况,该小区居民告诉记者,没有车位的车主只能将车辆停在小区东门外的人民路上,“白天不能停,晚上停放后,白天早早开走,否则就会受到违章处罚。”
  在位于城区西部的中达金河湾,没有停车位的小区业主,车辆也被拒之门外,“因为这个问题我们向多个部门反映过,但是没有任何作用。”该小区业主冯先生说。
小区车位只卖不租
真的就管不了吗
  这些2010年之后交付的新小区,基本上对小区内停车都有严格的规定,调查中,记者发现很多有物业服务中心的老小区,也在开始着手规范小区停车问题。在大剧院附近的两个老小区都庄新村、金泰小区都安装了门禁,小区业主凭卡出入小区。
  “小区管理越来越规范,对居民来说也是好事。”市民马先生说,而小区将没有位置的私家车“关在门外”,对业主个人和公众产生的影响,还需要政府的“手”去调控。
  如何消除私家车被“关在门外”,给业主个人和公众产生的影响?能否拥有车位,就显得特别关键。对此,市民孙先生说他最不能理解的是,空闲车位为何不能向业主出租。“辛辛苦苦买一辆车代步,买车位的钱甚至比车还贵。”孙先生说,新交付的小区,车位配备率高,如果车位可以出租,他相信很多业主会选择租。
  开发商出租或出售车位,相关部门是否有对此问题的规定,记者联系到菏泽市住房与建设局,该局工作人员说,对于车位出租,有政府指导价即每月200元,但是对开发商的车位出租或出售,他们并没有管理权,“开发商对地下车位有所有权,我们无权强制其出租或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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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章可循 业主要求承租车位 不得以“只售不租”为由拒绝
    记者了解到,对于车位“只卖不租”的情况,我省出台的《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有过表述。
  在“车库与车位的使用”章节明确,“车库应当优先满足业主、物业使用人停车需要。业主、物业使用人要求承租车库的,建设单位不得以只售不租为由拒绝,车库租赁费的标准按照有关部门发布的指导价格确定”。
  另外,《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五条规定: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或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统称物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是由山东省人大通过的地方性法规,具有强制性法律效力,按照第五十条的规定,小区车位无论是开发商还是物业公司只售不租的行为是一种违法行为。按照这个法律规定,房管部门和建设主管部门应该担负监管义务。”有律师曾经公开对此事进行了点评。



转发自:齐鲁晚报

作者: 山海之间    时间: 2017-12-16 17:43
呵呵,低调,低调!
作者: 加菲猫    时间: 2017-12-16 17:46
非常好,顶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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